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有关工作安排

中期考核分流是针对在校研究生建立的筛选制度,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作为中期考核的重要指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集体把关形式,是研究生正确选定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制定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法的有力保障。为保证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工作正常开展,特作以下安排: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

(一)开题报告的内容

1.论文选题的背景、理由及研究的意义;

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3.本人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点、创新或特色、拟采取的研究方案与技术路线等;

4.论文预期达到的目标;

5.论文撰写的进度安排;

6.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参考文献应为4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应占1/3以上;

(二)程序及要求

1.各学科专业导师组负责人组织5-7人形成评审小组。研究生填写《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向导师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获准后,向评审小组作开题报告,进行公开答辩。经导师签字后的《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在开题之前由二级学院收齐统一送交到研究生处备案。

2.评审小组的教师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种。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合格者方可进行论文撰写工作。不合格者,须在三个月内重新作开题报告,经重新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再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宜继续攻读学位,按《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3. 开题报告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开题报告一经通过,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题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题目时,由研究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字同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二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

4.开题报告结束后,经导师、学科及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秘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开题报告和选题情况报研究生处审批并备案。

(三)时间安排

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于2017年4月21日前全部完成,各二级学院于4月28日前将开题报告和选题情况报研究生处审批并备案。

二、中期考核工作

(一)中期考核的内容及评定标准

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三部分,各部分考核内容评定标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只有三部分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中期考核才能记作合格。任一部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中期考核均记作不合格。

1.思想品德考核

(1)政治态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服从国家需要,愿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2)品德修养与法制观念: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参加集体活动,注重精神文明。

(3)学风: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有科学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4)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热心为集体服务,乐于助人。

中期考核工作组按以上几个方面的综合情况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课程学习考核

课程学习考核合格的标准为:学习认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学位课程每门均在70分以上,非学位课程每门都考核合格。凡达不到上述标准者,应评定为不合格。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

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在二级学院的组织下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小组根据课题的意义和价值、学术水平与研究方案、文献综述、书面或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二)中期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1.考核工作的组织

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5人,其中应包括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同时按学科专业组成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4人的中期考核工作组,其成员均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认真作好个人总结,填写《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呈送指导教师。

(2)导师填写意见。

(3)中期考核工作组负责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论文开题报告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写在《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上。

(4)各二级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查中期考核工作组的考核结果,然后统一送到研究生处。

(5)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将中期考核的最后评定结果通报各二级学院。

3.考核分流

(1)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工作。中期考核合格一年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思想政治、课程学习考核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者,按《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3)开题报告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阶段。须在二个月内重新作论文开题报告,并重新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阶段。再次考核不合格者,按《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时间安排

中期考核分流工作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进行,在5月12日前全部完成,并由各二级学院将本专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分流情况报研究生处审批并备案。

请各二级学院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这两项重要工作,力争通过扎实做好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引导研究生撰写出高水平、有一定学术价值与学术影响的硕士学位论文,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http://211.67.32.66/uploadfile/2017/0325/201703251234584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