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科技能力创新工程、人文社科基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校科技能力创新工程、人文社科基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校科技能力创新工程、人文社科基地建设经费项目需进行绩效评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同时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依据。

二、评价项目范围

医学院覃思、涂星、左满花。指导性项目此次不进行评价。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为项目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规章制度及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四、评价方式

项目负责人进行自评,填写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1)中对应表格(省人文社科基地建设经费填表3;创新团队填表1;科研项目填表2),并撰写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2)。《自评报告》、《评价表》各一式一份(封面盖二级学院公章),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科技处,并发送电子版至386259683@qq.com邮箱。

五、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根据省财政管理要求,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绩效评价不合格。

2.报送的材料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表》中的“得分依据”是省教育厅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内容,必须据实填写清楚,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备查。未填写得分依据及相关佐证材料缺失的该项不得分。

3.相关附件请各位老师自行在办公系统中下载。

联系人:涂星(电话:15826707150;8437810).

学科建设科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