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通知,为切实做好我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以生为本、健康至上。复试录取工作以考生的生命健康为第一要务,要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防止人员聚集,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双平稳,双顺利。
2、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提高法纪意识,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阳光公正、规范透明。
3、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严谨规范、加强监督。要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资格审查时,要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5、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遵循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方案。
二、复试考生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180分(4门考试科目)方能进入复试。
2、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三、调剂
1、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该专业面试小组的认可。
(5)生源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00%)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生源不足或不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00%)的招生专业可接收调剂。调剂生参加复试的人数约为该专业本轮调剂名额数的250%(如有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可视生源情况调整。复试总人数原则上不高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0%。
(6)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除外),否则无效。
(7)我部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不接收非报考中医专硕考生调剂。
(8)我部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调剂考生须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条件须符合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2、调剂考生遴选
根据调剂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专业相符、综合素质好、培养潜力大的原则,选择“建议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政策审核后确定名单,由学校研招办发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3、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医学部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选择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并报学校研招办审定。
(3)学校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定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四、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如遇疫情变化,则及时调整。
五、复试时间及基本程序
(一)复试时间
第一轮(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29日-3月31日。3月29日上午11点前缴纳复试费并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医学部二楼B209研究生与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到,领取复试安排,按照具体安排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后续通知。
(二)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到医学部2楼B209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两证者,不予录取;
⑤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⑥考生还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1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提交到医学部。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现场扫码缴费)。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复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医学部安排参加复试。
5、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水平考查、同等学力加试等五部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
严格按照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60分合格。
(三)英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60分合格。面试分为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回答及考核提问三个环节。
(四)综合素质面试
是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基本技能、考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及(或)技能考核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
1.学硕面试内容: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面试分为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回答、考核提问三个环节,满分100分。
2.专硕面试内容: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面试分为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回答、考核提问、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四个环节,满分100分。
3.面试要求:
(1)全体考生在规定时间前15分钟到医学部2楼B209研究生与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分组进行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考生依次入场面试,其他考生在候试厅等候回避,面试完毕者不得返回候试厅。
(五)同等学力加试
严格按照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组织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七、成绩及录取
1、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专项计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2、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否则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4、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5、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7、复试结束后,在医学部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8、加分项目。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研招办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复试的考风和纪律
1、研招办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医学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本次复试工作按照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医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校研招办和医学部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程序公布各环节信息。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6、医学部研究生复试督察小组电话:0718-843747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810
十、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统考准考证)。笔试、面试过程中自觉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2.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民族大学医学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
邮编:445000
联系方式:0718-8437810
湖北民族大学医学部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