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选修知识产权系列课程的通知
2016-03-28 08:20:02 点击量: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校属各单位:
为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我校科技处和教务处将组织学生在“湖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恩施分站”选修知识产权系列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修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法学专业学生除外)。
二、开设课程
1、国际专利申请(PCT)基础知识(有证书)
2、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有证书)
3、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有证书)
4、版权制度:为动漫产业发展护航(有证书)
5、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08版)(有证书)
6、外观设计专利(有证书)
7、专利代理实务(有证书)
8、著作权(有证书)
9、商标法(有证书)
10、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大学版)(有证书)
三、学习方式
依托湖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学生自主学习,修满相应课时,获得相应证书及学分,证书可直接通过网上打印获得。
恩施分站网址:http://enshi.ciptc.org.cn
四、选修安排
1、注册选课
学生根据下发的学习选课卡(请各学院学生科指定人员来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508领取),登录湖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恩施分站,免费注册后,选修课程。
2、学习时间
2016年3月15日—2016年6月17日
3、考试时间
2016年4月25日—2016年6月17日,具体时间以平台通知为准。
4、结业及证书发放
参加考试学员总评成绩达到60分(详细考核要求请参照课程“学习要求”),可获得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颁发的纸质版结业证书。
五、学分认定
所修课程以获得相应证书为据认定合格,每门合格课程计0.5学分,所有课程可累计,最多不超过2学分,该学分可作通识选修学分,也可作学生创新学分(法学专业学生除外)。创新学分的认定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通识选修课认定由学生本人持结业证书于6月17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学科认定登记(2016届毕业班学生须于5月24日前完成)。
六、其它要求
1、学生须选修有结业证书的课程;
2、请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将学习卡发放给学生并做好登记。
3、学生须严格按照课程学习要求完成学业并获得证书后,才能申请认定通识选修学分或创新学分。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处 湖北民族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