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及调剂余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调剂余额 |
备注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 |
学术学位 |
备注: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为准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5年4月14日16:00时--2025年4月15日8:00时
三、基本要求
1.接受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接受调剂初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
初试成绩要求 |
其他 |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
达到国家线 (工学,B类) |
2.其他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否则无效。填报本校调剂志愿24小时后自动解锁,未收到本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本院,邮箱:1915877961@qq.
com。
(2)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本院普通计划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B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四、复试办法
1.复试比例
按2.5:1(复试考生数与调剂招生计划数之比)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考生进入复试遴选规则
(1)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符合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学院按专业相符、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原则,提出“建议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后,我院将于调剂系统开放截止日,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联系考生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
4.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4月17日。请考生于4月17日上午8:00-8:30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二楼学科建设科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9:30-11:30进行专业课笔试;下午14:00-18:30进行综合面试。
5.复试流程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资格审查现场扫码缴费。
(3)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5年4月17日8:00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二楼学科建设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经审核单位签字盖章的《2025年思想政治审核表》;
(4)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具体流程见以下第6条“复试内容及形式”)。
6.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025年4月17日9:30-11:30。各专业课笔试内容见下表。
各专业课笔试内容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长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生物化学 |
120分钟 |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25年4月17日14:00-18:30。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3)综合面试
时间:2025年4月17日14:00-18:30。
综合面试过程按照以下内容依次进行:
考生英文自我介绍
考生介绍个人情况、现时表现、学习业绩、考研目的和学习打算等。
②英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100分。
③专业综合知识考查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以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提问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察考生的学习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情况;考核考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4)同等学力加试
各加试科目均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下表。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① 食品分析;②食品营养学 |
7.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五、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按公布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研究方向。如因考生总成绩低无法满足其申请的专业研究方向时,考生应服从学院的专业研究方向调整安排,否则不予录取。
3.因考生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空缺名额,从相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血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胸透(或肺部CT)等),向招生学院(部)提交纸质或清晰电子版体检报告(邮箱:1915877961@qq.com)。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七、考生注意事项及咨询渠道
1.复试前本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户口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报请学校和省招办同意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科
联系人及电话:0718-8435335(固定电话)
王老师:15871385672
罗老师:15027180465
5. 投诉申诉电话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0718-8438741;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8-8437422。
湖北民族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