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设立于2018年7月19日,为正处级职能管理部门,设馆长 1名(正处级),副馆长 1名(副处级)。下设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现有工作人员5名。
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恩施卫校、恩施医专、恩施师范、华中师范恩施分院、恩施师专、鄂西大学、湖北民院、湖北民族大学共8个全宗的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及提供利用工作由档案馆负责,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领导。
2019级及以后各级的各学历层次的学生,其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2019级以前各级的学生,其档案由各学院学生科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及寄送。
档案馆自2008年经湖北省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组考核达标湖北省特级,分别于2014年、2017年、2020年、2023年进行了复查考核,均达到湖北省特级标准。
档案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2.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7.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8.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9.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