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通告>
通知公告>
正文>

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3-06-09 11:23:14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3〕5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5个,计划招生人数20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授予门类

学制

招生人数

1

030101K

法学

法学

二年

40

2

040201

体育教育

教育学

二年

40

3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学

二年

40

4

050301

新闻学

文学

二年

40

5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学

二年

40

                           说明: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各专业招生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与范围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四)体检须符合教育部录取要求。

三、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0日8:30—6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

考生请登录“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报名系统”(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完成注册和报名,并上传下列材料:

应届毕业生:近期免冠登记照(照片文件扩展名应为JPG,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至40KB)、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近期免冠登记照(照片文件扩展名应为JPG,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至40KB)、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且清晰可见,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

(二)资格审核

按照招生简章“报名条件与范围”规定进行考生资格审核,考生可在2023年6月24日17:30后通过“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报名系统”(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查看审核结果。因材料不合格需要重新提交的考生,可在2023年6月2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重新上传材料。

(三)招录考核

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3年7月3日8:30-17:00。

面试方式:线下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留意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zsxx.hbmzu.edu.cn:443/)。

(四)成绩查询

2023年7月5日,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zsxx.hbmzu.edu.cn:443/)公示考生考核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在20237月6日17:00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将《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hbmzdxjwc2021@163.com,2023年7月8日17:00后考生可通过提出复核申请的邮箱查看复核结果。

(五)预录取 

根据各专业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预录名单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zsxx.hbmzu.edu.cn:443/)公布,并报省教育厅审核。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对预录取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邮寄给考生本人,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填写个人地址、联系方式。

(七)报到入学

考生按录取通知书通知的入学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能在报到日期截止后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八)体检

考生报到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入学体检,体检要求与2023级普通本科新生入学体检一致。

四、培养及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并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特别说明

(一)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1级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二)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入学等招生和培养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0718-8454245

招生就业工作处:0718-8277808、8269469、8299029、8456008

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政编码:445000

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zsxx.hbmzu.edu.cn:443/



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湖北民族大学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