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民族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在学校艺术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部署下,在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下,我校艺术专业招生已完成阅卷统分工作,所有专业总分均按照满分400分制计算。现将考生成绩上网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截至4月3日)。公示期后4月4--5日为复核时间,4月6日公布各省分专业合格线,确定合格名单,4月8日前寄发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线将参照各省分专业计划数,按专业计划数与专业合格证人数1:4的比例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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