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民族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现将我校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3年4月9日至2013年4月15日止。公示期后参照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计划数与专业合格证人数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
考生查询方式: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my.edu.cn),点击左侧“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在弹出窗口中输入“考生号”或者“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成绩。(各专业总分均按照满分400分制计算)
招生办公室成绩查询电话:0718-8439097
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718-8439567
特别提醒:我校不寄发放纸质艺术专业合格证,考生只需在成绩公示期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合格否”一栏显示为“合格”的考生即可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我校。
湖北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