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二本院校,是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校园面积15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达50余万平方米,图书资料110余万册,资产总额达1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2亿元。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17000多人,另有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10000余人。
学校座落于神奇美丽的湖北西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恩施市。这里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陕渝,享有“鄂西林海”、“华中药库”、“世界硒都”的美誉。交通便利,气候宜人,沪蓉高速、宜万铁路横贯境内,通达全国主要城市的恩施许家坪机场与学校毗邻。校园依山傍水,花木繁茂,碧草如茵,环境幽雅,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学的胜地、成才的摇篮。
我校开设艺术类专业本科教育已有16年历史,教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严格,人才培养质量高,深受社会的广泛好评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师生在国家、省举办的各级各类文艺竞赛活动中均取得成绩优异,如我校学生吴娟参加的“土苗兄妹组合”在2008年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还参加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开幕式演出;由以我校21名学生为主参加演出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亮相中央电视台2009年春节联欢晚会,受到海内外观众一致好评,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2011年11月,我校师生创编的大型歌舞诗《我从清江来》在湖北剧院隆重上演,获湖北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大奖,受到省民委、省教育厅、文化厅领导及现场观众的高度赞扬,并荣获湖北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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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向湖北、湖南、山东、内蒙古、福建等省(自治区)招生并分别设立校考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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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向湖北、湖南、山东、内蒙古、新疆、福建等省(自治区)招生并分别设立校考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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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向湖北、湖南、山东、内蒙古、新疆、福建等省(自治区)招生并分别设立校考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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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向湖南、湖北、山东等省招生,认可各省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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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科目:声乐或钢琴、器乐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分值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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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科目:成品舞(包括古典舞、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等完整曲目一个)【分值为300分】
基础科目:基本功 (测试内容为软开度和技巧)【分值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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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才艺展示: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在小品、演唱、演奏、舞蹈、绘画、书法等方面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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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有效证件到考点指定报名处履行现场报名手续,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专业测试准考证”。
3、根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数据准确,各考点只接受本省籍艺术考生报考。
1、校考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凡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者,由我校核发“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发证比例为招生专业计划的4倍。发证时间:2012年4月中旬。
2、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考试院(招办)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文件精神,有统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后,方可参加我校专业测试。
3、文化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
八、美术类专业使用省(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不另组织校考。
对进档考生在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上线(按相关省份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考规定,有统考要求的还须专业成绩达到普通本科合格线)的前提下,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3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60%和文化成绩4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认可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该省招办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40%和文化成绩6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考试各科按照百分制评分,综合成绩按满分400分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