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收尾工作及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春季学期收尾工作
(一)课程成绩报送
1.文科相关专业需要在暑假完成考核的课程成绩录入时间开放至2021.08.20,其余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1.07.10。
2.各培养单位报送专业课成绩汇总表;各开课学院报送公共课成绩汇总表。
(二)档案整理
各种档案的分类整理,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开课计划、课表、教学检查、考试试卷、学生成绩、招生工作材料、导师双选材料、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导师指导记录、开题材料、中期考核材料、评优评先材料、毕业材料、学位授予材料、学科建设材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二、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编制开课计划: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计划编制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课计划。
2.教学任务落实:各培养单位于2021.07.10前将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下达给相关教师。
3.课表编制:请各培养单位在2021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完成网上提交,课表编排要做到纸质排课、系统排课、开课计划完全一致。系统排课中安排人员数量要与选课人数保持完全一致,多位教师授课原则上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全部体现。
4.学生重修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公共课程重修申请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填表报送;专业课程重修申请及教学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落实。注意:申请重修课程的课程编号、课程学分、开课学期、课程性质必须与学生个人培养计划严格一致,重修学生名单必须录入到对应课程班;培养方案调修订导致的课程变动,其重修由相应培养单位协同导师、任课教师商定由相近课程替代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5.教材征订:各培养单位直接与教材科联系征订事宜(联系人:谭志梅老师139****2262),公共课教师用书由开课学院落实,其余所有教师及学生用书(含公共课)征订由各培养单位落实。截止时间为2021.07.10。
6.学位论文撰写: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延期毕业的学生及相关导师,要求学生充分利用暑假时间认真撰写和修改学位论文,计划2021秋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查重)工作。
三、材料提交
1. 2021春专业课成绩汇总表(附件1)
2. 2021春公共课成绩汇总表(附件2)
3. 2021秋开课计划(附件3)
4. 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重修公共基础课统计表(附件4)
上述材料均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EL文档,统一命名为“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表格名称”后压缩打包发送至培养办邮箱****881521@qq.com。报送截止时间:2021.07.10。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教学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材料提交相关附件.rar
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