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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度“星级文明寝室”和“星级文明楼栋”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5-04-13 15:00:13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响应学校早日实现更名工作的号召,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温馨、舒适、健康”的公寓文化氛围,丰富学生的寝室文化生活,提高学生个人文明修养,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纪律和团队意识,建设安全文明型、学习进步型公寓,体现我校积极向上的精神文明风貌。经我校学生工作(部)处、共青团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研究,决定举办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度“星级文明寝室”和“星级文明楼栋”创建活动。

现将《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度“星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方案》和《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度“星级文明楼栋”创建活动方案》印发,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广泛动员并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确保本次 “星级文明寝室”和“星级文明楼栋”创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 1.湖北民族学院2014-2015学年度“星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方案

2.湖北民族学院2014-2015学年度“星级文明楼栋”创建活动方案

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

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湖北民族学院2014-2015学年度“星级文明寝室” 创建活动方案

为更好的丰富大学生活,营造积极进取、学习氛围浓厚的寝室环境,进一步加强学生自我管理的认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促进学生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公共环境意识。现将湖北民族学院2014-2015学年“星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寝室,不包括实习生和毕业生寝室,若是与毕业生或实习生的混合寝室,非毕业生、实习生人数需占全寝室人数50%及其以上才能申报。

二、申报与条件

1.各申请创建的寝室按《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星级创建,保持寝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2.寝室内务整洁,物品放置规矩,寝室美观、整洁。

3.营造寝室浓厚的文化氛围,促进室友之间团结友爱,关系更为融洽。

4.倡导绿色环保美化,不得在寝室墙壁进行任何装饰行为(如墙壁不能贴不文明内容,禁止在墙壁上涂鸦等类似行为)

5.申报寝室一学期内寝室无私自人员调动。

6.申报寝室将申报材料交至各院学生会公寓部。各院学生会公寓部在本院申请创建的寝室中,按照以下标准申报:

根据各院非毕业生寝室的数量,现将各院划分为4个等级。其中文传、医学、经管、生科4个学院为A等级,所报寝室为70—100个之间;信工、法学、中医药3个学院为B等级,所报寝室为55—100个之间;理学、化环、艺术、预科4个学院为C等级,所报寝室为40—50个之间;体院、马院、教育、林学、外院5个学院为D等级,所报寝室为20—40个之间。

三、评分方式

1.星级文明寝室: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总分M=A+B

(1)公寓办公室和校学生会公寓部对进入最后验收的各寝室的验收得分(占60%,计为分值A);

(2)平时成绩为各院学生会公寓部对进入最后验收寝室的检查得分(占40%,计为分值B)。

备注:B分计算方法为B=寝室2014年秋季学期(第三周到第十七周)和2015年春季学期(第一周到第七周)卫生检查的平均成绩×40%。

2.优秀组织单位: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总分M=X+Y

(1)其中X为星级寝室得分,满分为70分,X=A+B+C

①A值(五星级文明寝室)满分15分,计算方法为所获五星级文明寝室在各院所报寝室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在所有学院中的排名;第一名得满分15分,自第二名起所得分数依次递减0.2分。

②B值(四星级文明寝室)满分25分,计算方法为所获四星级文明寝室在各院所报寝室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在全校学院中的排名;第一名得满分25分,自第二名起所得分数依次递减0.2分。

③C值(三星级文明寝室)满分30分,计算方法为所获三星级文明寝室在各院所报寝室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在全校学院中的排名;第一名得满分30分,自第二名起所得分数依次递减0.2分。

(2)Y为活动组织宣传得分,占30分。

①前期活动宣传,如海报宣传、进班级寝室动员等。(10分)

②上交材料准时、齐全。(10分)

③最终验收时寝室的实际情况,如寝室是否有人、有无

寝室临时退赛者等。(10分)

四、评比标准:

为使“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中顺利开展,根据我校学生居住寝室的实际情况,本次我们将以“同等价位”为原则,把参评的寝室划分为A、B、C三类,并按照以下标准评比。(注:A类寝室为1200元/年,B类寝室为1000元/年,C类寝室为800元/年、600元/年)

评比时的满分为10分,评比内容分寝室卫生、内务及美化三个方面。

A类公寓

范围:男生:K4栋、K5栋、K7栋(7楼)、7栋、附7栋。

女生:K2栋、K3栋、K8栋、K11栋(1-6、8楼)

一、卫生方面(6分):

寝室内空气清新,卫生间内无异味,室内瓷砖洁净(2分)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垃圾(2.0分) 门窗、阳台桌面干净(1.0分) 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1.0分)

二、内务方面(4分):

床铺整洁、床上物品布局合理,整体感强(1.0分) 书架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1.0分) 衣服鞋子摆放整齐(1.0分) 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1.0分) 室内无杂物乱放(1.0分)

B类公寓

范围:男生:金2、18栋、19栋、22栋、K6栋、K7栋(1-6楼)。

女生:金1、17栋、20栋、21栋、23栋、24栋、K1栋、K9栋、K10栋、K11栋(7楼)、别墅区。

一、卫生方面(5分):

寝室内空气清新,卫生间内无异味,室内瓷砖洁净(2.0分)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垃圾(1.0分) 门窗阳台桌面干净(1.0分) 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1.0分)

二、内务方面(5分):

床铺整洁、床上物品布局合理,整体感强(1.0分) 书架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1.0分) 衣服鞋子摆放整齐(1.0分) 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1.0分) 室内无杂物乱放(1.0分)

C类公寓

范围:男生:1栋、2栋、3栋、4栋、5栋、6栋、15 栋、

教26附栋、舞2栋、校卫队。

女生:8栋、10栋、11栋、12栋、13栋、14栋、

16栋、教5栋、舞1栋、舞3 栋。

一、卫生方面(6分):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垃圾(2.0分) 门窗桌面干净(2.0分) 寝室内空气清新(1.0分) 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1.0分)

二、内务方面(4分):

床铺整洁床上物品布局合理,整体感强(1.0分) 桌面物品摆放整齐(1.0分) 衣服鞋子摆放整齐(1.0分) 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1.0分)

D类公寓

范围:新村别墅1栋、新村别墅2栋、新村别墅3栋、黄家峁1栋、黄家峁2栋、黄家峁3栋、黄家峁4栋、黄家峁5栋、黄家峁6栋。

一、卫生方面(5分):

寝室内空气清新,卫生间内无异味,室内瓷砖洁净(2.0分)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垃圾(1.0分) 门窗阳台桌面干净(1.0分) 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1.0分)

二、内务方面(5分):

床铺整洁、床上物品布局合理,整体感强(1.0分) 书架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1.0分) 衣服鞋子摆放整齐(1.0分) 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1.0分) 室内无杂物乱放(1.0分)

五、奖励与表彰

由湖北民族学院学工(部)处、共青团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对星级文明寝室、先进个人、先进部门进行表彰。

1.在所有参评寝室中评出“五星级文明寝室”30个,授予“五星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奖金150元;授予所在寝室寝室长“标兵寝室长”荣誉称号。

2.在所有参评寝室中评出“四星级文明寝室”90个,授予“四星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奖金80元;授予所在寝室寝室长“模范寝室长”荣誉称号。

3.在所有参评寝室中评出“三星级文明寝室”200个,授予“三星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奖金50元;授予所在寝室寝室长“优秀寝室长”荣誉称号。

4.对在 “星级文明寝室”创建中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获“五星级文明寝室”的寝室,授予“红旗寝室”荣誉称号,另颁发一面奖状及奖金50元。

5.在年终评优时,根据各院 “星级文明寝室”的比例,给予不同程度加分,具体操作以《学生会系统评优条例》为准。

6.在所有组织单位中评出6个先进部门,并给予优秀组织单位的称号。

六、评比与验收

1.各院学生会公寓部将最终申报的寝室材料于4月12日(第六周星期日)晚19:00—21:30交至校学生会公寓部办公室。

2.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各院推选一名学生代表加入此次验收与评分。

3.平时成绩为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公寓部平时卫生检查工作得分的平均分,时间范围为2014年秋季学期(第三周到第十七周)和2015年春季学期(第一周到第七周)

4.由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工作处公寓办公室老师、校学生会公寓部委员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对各院申报验收的寝室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间为第七周星期六、星期天(2015年4月18、4月19日)。

七、注意事项:

1.各院学生会公寓部每周卫生检查的成绩原稿在每周日19:00—21:30之间交至校学生会公寓部办公室,逾期成绩作废,并影响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

2.混合寝室划分:若混合寝室中,某院人数占全寝室人数的比例超过50%,则可将该寝室划入某院;若没有超过50%的寝室均为混合寝室。

3.在星级文明寝室创建过程中,美化时禁止出现大面积铺设墙纸或在墙壁上涂鸦等损坏墙壁的现象。

4.申报寝室凡在本学年度有如下情况者,取消评比资格:

(1)寝室成员有晚归或不归现象;

(2)寝室有违章用火、用电、损坏公物、乱扔垃圾、在墙上乱刻乱画等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

(3)各参评寝室在规定的验收时间内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若在验收规定时间内寝室无人,则取消其评比资格;

(4)本学年内寝室在校学生会公寓部卫生检查中收缴到违禁物品;

(5)参赛寝室不得出现妨碍公共通行,占用公共场所的行为。

“星级文明寝室”创建申报表

寝室号

所在学院

寝室成员

拟报等级

全体成员签字: 寝室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科(辅导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北民族学院2014-2015学年度“星级文明楼栋”

创建活动方案

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住宿条件的不断改善,寝室文化建设的逐步深入,我校“星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在不断扩大表彰面的同时,逐步向更高层次发展,现举办“星级文明楼栋”创建活动,望所有同学共同努力,在“星级文明楼栋”创建活动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我校公寓文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星级文明楼栋”创建要求:

1.“五星级红旗楼栋”:

该栋所有申报寝室70%以上(含70%)的寝室获得星级文明寝室称号,并且五星级文明寝室2个以上(含2个)和四星级文明寝室5个以上(含5个)。

2.“五星级文明楼栋”:

该栋所有申报寝室60%以上(含60%)的寝室获得星级文明寝室称号,并且五星级文明寝室和四星级文明寝室共8个以上(含8个)。

3.“四星级文明楼栋”:

该栋所有申报寝室45%以上(含45%)的寝室获得星级文明寝室称号,并且五星级文明寝室和四星级文明寝室共5个以上(含5个)。

4.“三星级文明楼栋”:

该栋所有申报寝室30%以上(含30%)的寝室获得星级文明寝室称号。

二、“星级文明楼栋”创建活动奖励:

“五星级红旗楼栋”:每个获得星级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将获得80元奖金并授予该栋“五星级红旗楼栋”荣誉称号。

“五星级文明楼栋”:每个获得星级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将获得50元奖金并授予该栋“五星级文明楼栋”荣誉称号。

“四星级文明楼栋”:每个获得星级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将获得30元奖金并授予该栋“四星级文明楼栋”荣誉称号。

“三星级文明楼栋”:每个获得星级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将获得20元奖金并授予该栋“三星级文明楼栋”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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