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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公寓防火注意事项

2012-04-01 13:57:32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为加强学生公寓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公寓寝室学生严禁使用违禁物品,如有发现违规用电用火情况,严肃处理。

学生寝室违禁物品分类:

(1)明火类:酒精灯、蜡烛、煤气炉、煤炉、碳火炉等;

(2)易燃易爆类:汽油、酒精、液化气、烟花爆竹、可燃气体等;

(3)发热电器类: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烘鞋器、取暖器、电吹风、电水壶、电磁炉、暖手器、紫砂锅、豆浆机、咖啡机、直板夹、卷发棒、电炉、电火锅等。

2、通宵供电后,请各楼栋寝室学生注意晚间作息时间,如果晚间用电时间长,存在安全隐患,另外也会会导致电费增多,请各楼栋学生注意寝室用电量查询。

3、加强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各宿舍严禁乱拉电线,严格插座管理。各宿舍插座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地乱扔插座,及时关好电源开关。寝室做到人走电断。

4、不准坐在床铺里抽烟,乱弹烟灰,乱扔烟头,及时清理垃圾;

5、夜间各寝室要注意切断电源,防范安全隐患。

6、如果火灾发生了,学生应掌握的几种自救措施:

(1)冲水冷却法:将水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熄灭火焰,或将水喷到附近未燃烧的可燃物上,使可燃物免受火焰热辐射的威胁,避免燃烧。

(2)隔绝空气法:用湿棉被等难燃物或不燃物覆盖在燃烧物表面上,隔绝空气,将火熄灭。

(3)防止蔓延法:将火附近的易燃物和可燃物,从燃烧区转移走;将可燃物和助燃物与燃烧区隔离开;防止正在燃烧物品飞散,以阻止火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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