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民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各学院评审推荐,学生工作处研究,拟授予尚诗等908名同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现公示如下,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6月1日—6月3日,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举报电话:办公室 0718-8437500
唐老师 15971766961
郑老师 15997799889
赵老师 18307180654
邮 箱:xsgzc_hbm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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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1日
附件:2015届优秀毕业生拟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