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2013学年度中,学校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学生个人,他们刻苦学习、积极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和谐校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湖北民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各学院在认真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推荐了本单位学生先进个人。经学校审核研究和公示,决定授予杨黎等270名学生“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并授予甲等奖学金(1000元∕人),授予许慧等815名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授予乙等奖学金(500元∕人),授予邹飞等269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授予乙等奖学金(500元∕人),授予王倩等1402名学生“创三好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授予丙等奖学金(300元∕人)。希望受表彰的学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发扬成绩,争取更大的进步。学校号召全体同学向受到表彰的同学学习,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奋发向上,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争创优异成绩,为建设湖北民族大学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