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湖北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民大校办发〔2024〕23号)、《湖北民族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暨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各学院(部)初评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拟确定向丽静等33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5个工作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或学生工作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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