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并填写《湖北民族大学教职工学习申请表》;
2.所在单位审批,副科级以上干部还需经党委组织部审批,辅导员需经由学工处(部)审批;
3.人事处审批同意并办理定向培养的相关手续。
4.考试合格之后在人事处签订《湖北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师资与服务协议》;
5.报考四川大学定向培养的人员经发展规划处审批同意后,在人事处签订《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民族大学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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