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
在2022年资产盘存基础上,摸清美术与设计学院资产的详实情况,并做出具体的分类资产账务与档案,实现账物相符,存量与亏损明确。
具体目标
资产分类
1、时间段资产:(1)2016年4月前资产情况;(2)2016年4月—2022年2月资产情况;(3)2022年3月以来的资产情况。
2、专项资产:(1)中央财政支持计划资产;(2)校友捐赠资产;(3)原科技学院存留资产。(4)展厅项目资产或者100万元以上项目资产。
(二)档案建设:
建立专项资产账务档案。
制度落实与常态化管理:
落实学校与学院有关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建立常态化资产管理与监督机制。
三、具体任务、时间安排与责任人、责任部门
序号 |
时间节点 |
内容 |
参与人与部门 |
责任人与部门 |
1 |
即日--4月20日 |
自查自报自填 |
全体教职工、学生/班级、工作室 |
杨发章/实验中心 |
2 |
4月21日--5月20日 |
实验中心核查 |
胡明玥、安乾、杜轶达、黄壁君、实验中心/办公室 |
张佳、杨发章、洪虹/实验中心 |
3 |
5月21日—放暑假前 |
核查处置与档案建设 |
胡明玥、安乾、杜轶达、黄壁君、实验中心/办公室 |
洪虹、张佳、杨发章/实验中心 |
1、凡领用学院资产的教职工,均填写附件1《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职工领用办公资产登记表》;凡领用或者资产归属在工作室的,填写附件2《美术与设计学院工作室领用资产登记表》;所有班级均需填写附件3《美术与设计学院班级领用资产登记表》。
2、工作室、班级等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由工作室负责人、班主任牵头落实资产自保自查自填工作。
3、资产填报时,有学校贴牌且编号的务必填写清楚,无牌无号资产均需填报。
4、资产清理中凡目前在个人手上(含离职退休的原教职工)的可移动设备或者资产,在放假前归还至学院实验中心。
5、资产清理完成后,凡到了报废期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资产与设备,按照相关制度申请报废处置;未到报废期且具有使用价值但我院无法使用的设备资产,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审议决定用途。
6、跟踪去年报废资产的处置情况。
7、与学校资产处协同,修正与完善学院资产账户情况。
8、做好相关资产的移交、退还与追回。
9、凡资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文本且经本人签字确认,或者责任人签字。提交至杨发章老师。同时提交与纸质文本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发送至:287289661@qq.com 。
湖北民族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