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和《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要求,成立湖北民族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 二、招生复试专业及招生计划
备注:具体缺额情况请查阅研招网调剂系统. 三、复试相关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如遇疫情变化,则及时调整。考生到校复试期间,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各二级学科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为该二级学科方向计划招生人数的200%。 (三)复试时间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分两轮进行。 1. 第一轮为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时间为2021年3月 27-29 日。 2. 第二轮为调剂考生,时间为2021年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待定,确定后将及时公布。 (四)复试内容、流程 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3月27日至3月29日):
调剂考生复试流程(3月30日--4月1日):
说明: 1.资格审查 考生到数学与统计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湖北民族大学2021 年思想政治审核表(考生从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https://zsxx.hbmzu.edu.cn:443/yjsc/info/1012/1021.htm),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时交到数学与统计学院208室。 ⑤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扫码缴费,详见学校方案具体通知)。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复试 审查通过后,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考查和专业综合知识考查等4个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专业课笔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①近世代数;②常微分方程;③数学物理方程;④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①-④中任选1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英语水平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等,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等,采取导师提问的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5.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 6.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科目1:解析几何;科目2:实变函数)。 四、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考查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知识考查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2.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五、调剂考生要求、遴选原则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数学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理学类,国家B区分数线,即总分不低于270分,单科分别不低于34分(100分制课程)和51分(150分制课程))。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从学科专业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5.毕业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从学科专业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二)调剂生遴选原则 根据各二级学科缺额情况,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各二级学科复试考生名单。 六、复试的考风和纪律 1.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立即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2.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招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录取排名说明 1.录取时按照二级学科分开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院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可从该生所在二级学科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2.不予录取的几种情况: 1) 复试舞弊或请人替考者;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 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考查、专业综合知识考查成绩低于60分者;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 5)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有其他违反国家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八、疫情防控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疫情防控方案》 九、复试申诉渠道 我院督察小组电话:13872703947;电子邮箱:405373709@qq.com。 十、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208室 唐老师:18671819566;丁老师:18086218827 十一、其它补充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湖北民族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湖北民族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