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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7 10:43:12   来源:

 

 


 

 

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心理健康教育旨在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是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 1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提高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解决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问题。

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对每个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负责,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坚持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培养自主自助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坚持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重视心理问题的及时疏导,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发生。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建设

1.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心理健康教育专门机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集团及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制订,统筹领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育学院。

2.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开展心理健康和咨询工作的专门机构,面向全体在校生(含预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直接领导,授权教育学院代管,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建立健全学校、二级学院(部)、班级、学生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各二级学院(部)要有1个党政领导负责分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1名专职辅导员为心理专干,负责该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落实;组织学生班委会、党团支部、心理社团等学生组织协助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建设。围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管理运行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制度,由学生工作部(处)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共同对二级学院(部)心理健康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二级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体系。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补充、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保障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与全体在校生的比例不低于1:4000,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选配兼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应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系列评聘职称。兼职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校内外选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的人员担任。专兼职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等工作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核定工作量。

6.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督导。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安排从事心理咨询的教师定期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等,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专业成长。加强对二级学院(部)心理专干的工作指导和专业培训。

7.强化全体教职工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参与意识,明确其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职责。将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对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对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能力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对保卫处、学生宿舍管理等后勤服务人员开展相关常识培训。

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体系建设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8.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32学时、2学分),作为通识必修课纳入全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9.在教育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部,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管理、教学和教研工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创新,将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心理素养。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建设

10.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11.通过专家讲座、广播、电视、网络、校刊、宣传橱窗、学生社团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重视心理健康健康网络平台(专题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建设,充分开发利用网络资源、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12.充分发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主体作用,满足学生自我成长的心理需要。二级学院(部)要调动本院(部)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开展符合本院(部)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重视发挥班集体建设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拓展与朋辈互助活动,调动广大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体学生中培养勤于自助、善于求助、乐于助人的良好风尚。

(三)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3.加强心理咨询室建设,不断完善进行心理咨询服务的各项必备设施和设备。心理咨询室开放的时间和接待量要能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保证每个工作日均有咨询室对学生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在二级学院(部)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

14.加强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定有效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的值班、预约、咨询和重点反馈等制度,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坚持保密原则,按规定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水平。

15.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咨询服务。针对不同学生的需求,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活动,提供“线上+线下”混合式心理咨询服务,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健康发展。通过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全校师生公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地址、咨询预约电话和QQ号、网络联系方式和服务时间等信息。

(四)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6.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的作用,通过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定期排查、重要节点排查、日常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重视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对学生心理危机、精神疾病的识别能力。二级学院(部)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将其纳入学校重点关注对象库,根据其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应加强对患精神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关注跟踪。

17.不断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学院(部)、精神疾病医疗机构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指导学生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由其所在二级学院(部)及时通知法定监护人到校处理,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存档。

18.若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重视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减少危机的负面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校范围内的危机易感人群进行排查和干预,预防恶性事件的传染效应。事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建设

19.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将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一级经费预算,按相关规定足额拨付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需要

20.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场地和设备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场地、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做好心理图书资料、心理测量工具、心理治疗类设施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满足学生接受教育和咨询的需求、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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