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根据《湖北民族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民大校办发〔2020〕3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教师需求,教师发展中心决定启动2023年春季学期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专项经费资助名额为8名,各教学单位学科建设经费和教师科研经费资助名额不限。
二、访学时间
根据接收学校要求和教师需要决定访学时间,访学时间从2023年2月开始,6 个月以上,不超过 12 个月。
三、时间安排
1. 申报。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教学单位推荐给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专项经费资助的名额不超过1名),并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推荐访学教师的申请表、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送交至行政楼406室。
2.选拔。学校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选拔,确定最终名单。
3. 公示。对确定的学校推荐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联系人:冯 卫 电话:0718-8437280转804
湖北民族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