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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研究生党支部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经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研究同意,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中共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总支部委员会研究生支部,吴德勇同志为临时召集人。请按相关程序做好支委选举筹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