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及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招生复试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见表1。
表1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 |
学位类别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5 |
学术学位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10 |
专业学位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6 |
专业学位 |
备注:招生计划人数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人数为准。
三、复试分数线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具体复试的初试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和通过分数线人数确定。
2.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四、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方式
一志愿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线上平台详见后续调剂工作办法。
2.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复试按2:1(复试考生数与招生计划数之比)比例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2026年3月25日时开始,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将在第一志愿复试后安排,具体通知见本院网站(https://www.hbmzu.edu.cn/hxhj/)公布的调剂公告。
4.复试流程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资格审查现场扫码缴费或提前线上缴费。
(3)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6年3月25日16:00-17:30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报名定向的考生(包括网上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符合规定的考生)还须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录用证明或单位在职证明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⑤经审核单位签字盖章的《2026年思想政治审核表》(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下载)。
5.复试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英语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专业外文文献朗读和翻译、日常对话等,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口语会话、专业文献阅读理解能力、听力水平等。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专业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后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学科教学(化学)专业采取抽题后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材料与化工专业重点考核学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学科教学(化学)专业主要考查考生从事中学化学教育教学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6.同等学力加试
各加试科目均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表3。
表3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①物理化学;②化工原理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①无机及分析化学;②物理化学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①无机化学;②有机化学 |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六、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因考生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空缺名额,从相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中任一环节不合格,则复试不合格;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七、调剂
1.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生源缺额信息将在本院网站(https://www.hbmzu.edu.cn/hxhj/index.htm)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
2.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将在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前以调剂公告形式在本院网站发布。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血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胸透(或肺部CT)等),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科提交清晰PDF电子版体检报告(邮箱:295123836@qq.com)。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九、考生注意事项及咨询申诉渠道
1.复试前本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户口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文件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报请学校和省招办同意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科(105室),445000
联系人及电话:
0718-8288778(固定电话),
13100764500(翟老师),15926104769(石老师)
5. 投诉申诉电话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15672042202(张老师);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8-843956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8-8437422。
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3日
附件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第一志愿)
序号 |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报考专业 |
1 |
报到、资格审查 |
2026年3月25日(周三) 16:00-17:30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号楼/升华楼)1楼学科建设科(105室) |
所有专业 |
2 |
英语水平测试及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 |
2026年3月26日 14:00-15:30 |
修远楼5A101 (候考:5A102) |
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与技术 |
英语水平测试及 专业技能测试 |
2026年3月26日 15:40-16:00 |
学科教学 (化学) |
||
3 |
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 |
2026年3月26日 16:10-17:00 |
修远楼5A101 (候考:5A102) |
所有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