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名称 |
有机化学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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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专业 |
化学工程与技术(含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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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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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考试科目地位、考试对象、考试目的等 本《有机化学》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湖北民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学生掌握大学本科阶段有机化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有机化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扎实的有机化学基础知识,并有利于我校在硕士研究生录取中能更好地进行择优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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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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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考核知识、能力等 《有机化学》试卷旨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考生灵活运用这些基础知识的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应系统掌握有机化学的基本知识,对各类有机化合物的命名、结构、性质和制备方法等内容有较全面的认识; 2.掌握有机化学的重要反应,并能正确合成目标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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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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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80分钟,3小时。 2. 试卷满分:本试卷满分为150分。 3.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4. 试卷题型结构: 有机化合物的命名或写出有机化合物的结构式:20分(共10题,每题2分) 5. 试卷内容结构: 第一部分:有机化学的基础知识,约占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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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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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命名烷烃、烯烃及炔烃(二烯烃)、环烷烃、芳香烃、卤代烃、醇酚醚、醛酮、羧酸及其衍生物、含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和胺、重氮化合物和偶氮化合物)、杂环化合物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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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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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机化学》(第2版),徐寿昌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