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及调剂余额
调剂专业 |
调剂余额 |
备注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 |
14 |
1. 按招生专业(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统一复试,按专业录取,录取时确定专业方向,按专业方向培养。 2. 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为准。 |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12日20:30——4月13日15:00开放调剂系统。
三、基本要求
1.接受专业范围、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接受调剂初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
初试成绩要求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达到国家线 (工学,B类)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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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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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生物医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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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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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化学 |
达到国家线 (理学,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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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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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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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6 环境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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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0 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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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药学 |
达到国家线(医学,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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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据专业相关度高低进行筛选,各相关专业需求人数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学科背景、学院学科设置及发展规划进行综合判断。 |
2.其他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2)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型硕士的调剂。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四、复试办法
1.调剂复试遴选规则
(1)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学院按照专业相符、综合素质好、培养潜力大的原则,提出“建议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后,向调剂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学院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考生进入调剂复试。若有剩余名额,再考虑第一志愿报考化工相关的工学、理学及其他学科门类的考生,各相关专业需求人数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学科设置及发展规划综合判断。相近专业按照工学在前、理学及其他学科在后的顺序进行遴选,并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4)学院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我院按1.5:1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对符合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截止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组织复试。
3.复试内容及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具体时间以最终学院通知为准):
2024年4月15日:下午报到、资格审查,晚上笔试(综合实验)。
2024年4月16日:上午加试数学、思政考核,下午进行英语水平考查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专业综合素质考查:以笔试(科目:综合实验)和面试方式进行。对学生的基础化学实验知识、化工综合知识、学术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物理化学、化工原理。线下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若调剂考生初试中未考数学,在调剂复试中还须加试数学,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6)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要求
(1)复试前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在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库中进行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2)复试期间,随机确定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面试时,考官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
(4)复试时,所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资格审核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4)考生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4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时提交到我院;
(5)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6.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次,复试报到时现场缴纳。
7.成绩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总成绩 组成 |
初试成绩(按百分制算,占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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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 (占40%) |
笔试成绩 (占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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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水平测试 (占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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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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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理学及其他学科硕士的考生,初试成绩需要折算,折算公式:折算后成绩=初试成绩/相应学科B类国家线×工学硕士B类国家线。例如理学:初试成绩为300分,折算后为300/278×263=283.81分。 2. 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
8.待录取原则
(1)成绩公示
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页和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2)录取原则
①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和录取。
②按照招生专业统一录取,录取时确定研究方向,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及各研究方向名额分配依次选择研究方向。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③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①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复试不合格者(复试中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任一环节不合格,则复试不合格);
④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⑤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入学后3个月内,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一般包括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内科常规体检及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部DR等常规体检项目。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全部合并成1份清晰的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295123836@qq.com,文档命名格式:专业-姓名-体检报告。
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六、咨询渠道
1.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科,445000。
联系电话:
办公室 0718-8438065
石老师15926104769 李老师13477948885
QQ交流群:653304507(进群需备注报考专业及代码)
2.投诉申诉电话
张老师:15672042202
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