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2009年工作计划
2009年,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将按照学校2009年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校首届党代会的召开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广开渠道,促进交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着力实施重点工作,抓好常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开创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新局面。
一、外籍教师的聘请与管理工作
(一)外教聘请
1、积极与湖北省外国专家局沟通联系,认真做好2009年两个学期所需各类外教的聘请、合同签订等工作;
2、根据学校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对外教的需求,提前做好2010年聘请外教的工作规划;
3、继续拓宽外教的聘请渠道,提升聘请外教的质量。
(二)外教管理
1、及时了解国家、省外国专家局针对外教出台的新规定、新政策和新要求,同步落实到对我校已聘请外教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2、建立健全与外教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理顺各类办事程序,进一步加强与聘请外教的沟通,及时掌握外教的思想动态;
3、积极与校内外各级安全保卫保密部门配合,积极向外教宣传我国的对外政策法规;
4、依照合同规定,对外教的教学工作过程加强管理,以保证外教的聘请效益和质量;
5、不断总结和改进外教的生活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给予外教更多的人文关怀,不定期地组织一些活动,让他们感受在异国他乡的温暖和愉快,增进他们对中国、对湖北民族学院的感情;
6、主动与外教所在的院系沟通,及时掌握外教的教学工作情况,协助做好外教的教学考核工作;
7、充分利用外教资源,根据外教的意愿,开设讲座,扩大学生的受益面;
8、及时向省州主管部门报告外教的情况;
9、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要求,做好聘请外教的医疗保险工作。
二、出入境工作
1、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外事接待管理工作,形成有计划、分层次的来访人员外事接待新局面;
2、做好经省外国专家局和省教育厅批准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的专家来华接待工作;
3、积极做好上级领导部门安排的临时性的外事接待任务。
4、根据学校国际合作项目需要,组织2-3个考察团对合作学校进行考察访问,洽谈合作交流项目;
5、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安排,为各部门的出访人员做好联络和有关出访手续的办理工作。
6、协助人事处办理骨干教师出国培训、研修的各种手续,做好他们回国后的总结汇报工作;
7、做好我校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审核工作;
8、继续做好我校教职工出入境的审批工作;
9、按规定程序办理公派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用汇申请与核销等各种手续,注重公派出国人员外事教育,及时收回保管好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
三、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努力扩大与我校建立友好关系国家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数量,加强与国外的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科研合作关系,推进实质性国际合作的质量;
2、集中精力落实我校与英国南岸大学、格林多大学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技术大学合作项目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有计划地逐步实施合作协议,把高质量的国际化课程引入我校,为学生创造经济便捷的获得国际学位的有效途径;
3、积极拓展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促进我校本专科、研究生各类层次的全方位合作,提高教育教学的国际化程度;
4、协助各学院聘请知名学者、专家来我校访问、讲学,举办高层次的国际学术会议等;同时,协助派出专家、学者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考察活动及参观访问等多种形式的交流。
5、继续组织申报、实施2009年世界著名科学来鄂讲学计划,做好计划的报批、管理、实施和接待工作;
6、继续稳步实施日元贷款人才培训计划;
7、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协调,做好引智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的审批率和资助金额;同时,规范引智引资项目校内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开展一些实质性的科研国际合作,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国际合作水平,并立争获批项目能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执行完成。
四、内部管理与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和谐团队建设,努力提高团队整体的思想理论水平、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执行力,充分认识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加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2、转变工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学校外事工作决策服务,为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为校友服务;
3、加强对外宣传,做好处室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丰富英文网站内容;
4、加强对内沟通,及时宣传报道外事工作信息,主动与有关部门和院系联系沟通,争取更多的支持与配合;
5、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规范管理工作,提供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服务;
6、加强档案建设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外事档案,保证档案的完备,并注意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
7、做好外事工作的年报工作;
8、做好其他日常工作和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