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及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招生复试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法学院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见表1。
表1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 |
学位类别 |
035101 法律(非法学) |
法律硕士
|
15(含4名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专业学位 |
035102 法律(法学) |
12(含1名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备注:招生计划人数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人数为准。
三、复试分数线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0分。
2.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四、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
2.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第一志愿复试按3:1(复试考生数与招生计划数之比)比例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26日至27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见下表2:《第一志愿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将在第一志愿复试后安排,具体通知见本院网站(https://zsxx.hbmzu.edu.cn:443/fxy/)公布的调剂公告。
表2第一志愿复试安排
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3月26日14:00-15:30 |
德智楼9A409办公室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3月26日16:00-17:30 |
德智楼9A404(廉政书屋) |
专业课笔试 |
3月27日9:00-11:00 |
德智楼9B305教室 |
英语水平测试 |
法律(法学)3月27日14:00-14:10 |
德智楼9B314会议室 |
法律(非法学)3月27日14:30-15:45 |
||
综合素质面试 |
法律(法学)3月27日14:10-14:30 |
德智楼9B314会议室 |
法律(非法学)3月27日15:45-17:30 |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27日18:00-19:30、19:30-21:00 |
德智楼9B307教室 |
4.复试流程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资格审查现场扫码缴费。
(3)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5年3月26日14时到法学院德智楼9A409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还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⑤报名定向的考生(包括网上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符合规定的考生)还须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录用证明或单位在职证明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⑥经审核单位签字盖章的《2025年思想政治审核表》。
5.复试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英语水平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3)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内容见表3。
表3专业课笔试内容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长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法律硕士 |
法学综合(民法、刑法) |
120分钟 |
035102法律(法学) |
6.同等学力加试
各加试科目均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表4。
表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成绩×6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 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40%,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六、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因考生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空缺名额,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七、调剂
1.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生源缺额信息将在本院网站(https://zsxx.hbmzu.edu.cn:443/fxy/)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
2.调剂条件及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B类考生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4)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须为法律(法学)或法律(非法学),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对应确定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本院普通计划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B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3.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将在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前以调剂公告形式在本院网站(https://zsxx.hbmzu.edu.cn:443/fxy/)发布。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血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胸透(或肺部CT)等),向学院提交纸质或清晰电子版体检报告(邮箱:cccc567897@163.com)。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九、考生注意事项及咨询申诉渠道
1.复试前本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户口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报请学校和省招办同意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德智楼9A409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0718-8435388(固定电话)、13197224693(李老师)、18696552363(李老师)
5. 投诉申诉电话
法学院:13997763003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8-8437422。
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