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1-03-24 17:52:41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要求
1. 以生为本、健康至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双平稳、双顺利。
2. 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提高法纪意识,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阳光公正、规范透明。
3. 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严谨规范、加强监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工作制度建设,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 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遵循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方案。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负责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规范进行。
2. 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牵头的督察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3. 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4. 成立学院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课复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工作。
5. 制定学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最终上交学校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 制定学院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政治素质好、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7. 强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复试小组组长、秘书职责,组长负责复试全部环节的管理,具体包括:通过面试系统进行材料的审核,决定面试环节的开始或结束、标记暂缓考试或判断考生弃考,组织评分;秘书负责在复试过程中与考生联系,组织随机抽取考生顺序、提醒考生候考或入场,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秘书协助组长进行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督察小组派专人在现场对各环节进行督察。
三、复试工作安排
1. 复试考生资格
(1)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我院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
(2)我院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2. 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复试。如遇疫情变化,则及时调整。
3. 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考生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外国语学院三楼学科建设科(MTI教育中心)。
专业笔试:2021年3月28日下午14:30—15:30;
地点:外国语学院6402教室
听力测试:2021年3月28日下午16:00—17:00;
地点:外国语学院6302教室
综合面试:2021年3月29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地点:外国语学院三楼会议室
4. 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笔试为英文写作,时间为1小时,分值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听力测试
主要为客观题型,时间为1小时,分值占复试总成绩的30%。
(3)综合面试
分值占复试总成绩的40%。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分以下三个环节进行:
① 考生用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不得透漏个人身份信息。
② 考生现场随机抽题进行回答。
③ 考官根据考生自述内容进行提问。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综合面试之后,由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
说明: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应用翻译》、《文学翻译》两门课程,每门课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必须及格方具有被录取资格。
5. 复试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到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科(MTI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⑤考生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1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在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时提交到外国语学院。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资格审查现场微信扫码缴费)。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复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外国语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办法见外国语学院网站。
(5)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
四、成绩及录取
外国语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计算方法与录取方法如下:
(1)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由专业笔试、听力测试、综合面试3项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项成绩之和,总分值为 100 分。复试总成绩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2)入学总成绩计算办法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3)录取
①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②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④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外国语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及拟录取相关结果。
五、复试的考风和纪律
1.学校研招办和外国语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招办和外国语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校研招办和外国语学院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程序公布各环节信息。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外国语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外国语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4. 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5. 我校纪检(督察处)办公电话:0718-8439567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外国语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电话:0718-8439036转8005
七、复试咨询
1.学校研招办及时发布招生调剂公告供考生查询,考生也可查询外国语学院网站获取信息;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可在调剂系统中查看我院缺额信息。
2.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咨询方式如下:
陈老师15172912709;刘老师13997753925;陈老师13986869012
八、疫情防控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疫情防控方案》
湖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