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湖北民族大学各二级学院:
现将申报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的主要研究方向为生物资源保护与恢复研究、天然产物与生物制品开发及生物硒资源研究,优先资助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项目。
二、项目经费和研究周期
本年度开放基金资助强度分为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1-2万元;指导性项目,资助金额0.5万元。经费的管理按照《湖北民族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2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研究内容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2、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由2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的项目;已承担校内科研项目(不含博士启动基金)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4、校外人员申请项目研究团队必须包括湖北民族大学校内从事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的青年老师,负责具体沟通和资料传送。
四、项目评审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先由重点实验室进行合格预审,通过后经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对项目的选题、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申请人从事实验研究工作与完成项目的能力、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名单。
五、结题要求
1、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归实验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并将“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民族大学)”(英文名称:Hubei Key Laboratory of Biological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Hubei Minzu University))作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单位为“湖北民族大学”。
2、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均应标注“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Biological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Hubei Minzu University)(项目编号)。
3、结题标准
论文级别分类和知识产权成果按照“关于印发《湖北民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与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的通知”(民大校办发〔2021〕43号)(附件2)执行。结题标准按照下表中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二署名单位的要求任选其一。
4、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须向重点实验室提交:
(1)研究工作总结及结题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
(3)专利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以接收到电子版申请书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重点实验室,电子版发送至hbmypkl@163.com。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巧玉
联系电话:0718-8439547;13469745118
电子邮箱:hbmypkl@163.com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湖北民族大学 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445000
附件1: 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民大校办发〔2021〕43号-关于印发《湖北民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与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民族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科研处
2022年4月27日